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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余顺纹上班,每个月大概有150元工资,一开始还会给一点点生活费家里,但是韶琼体谅城里扎稳脚跟也不容易,就让他都自己存着以后娶媳妇用了。余顺纹在家里向来脾气冲主意大,读书多了之后道理更是一套一套的,他自己中意的婚嫁对象自然没有人说不,很快就在南村摆了二十几桌,风光大办了。这其中自然有余顺纹自己的积蓄,韶琼也是不遗余力地掏空了好东西,家里能出的都出了。
这位儿媳妇能算会写,很快就在公社妇联里谋得了个职位,在村里算个体面人。且她长袖善舞,对谁都一副笑脸,名声还不错。
这样一来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,未给家里做过半点家务活,更别说服侍家公家婆。衣服,只洗自己夫妇二人的,旁的一概不碰;饭菜摆开了才会出现;吃饭掐着点躲进房间里,反正别指望她洗哪怕一个碗……成婚之初,没人敢说什么,韶琼也是个隐忍的性子,为着家庭和睦不会大张旗鼓地挑儿媳的错处,而且也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合适的方法,儿媳只在人齐的时候出现不单独行动。
没过几天,胡羡琼就瞅准时机搬到妇联分配的宿舍里去了,而余顺纹城里、公社两头跑。原本回家的日子就少,现在连过年在家住的那几天都缩短成了半天。银行分得的各种福利、节礼、好物事更是流水一样进入了小舅子小姨子们的口袋。
虽未亲眼目睹,想必胡羡琼女士撒娇、卖惨、哭诉娘家困苦的本事一流,柔弱不能自理又懂事孝顺令人疼惜的形象不仅牢牢捆住了丈夫的心,还让余家“娶媳妇”这件事完全演变成了“嫁儿子”。这番本领即便不小心穿越到古代也能混得风生水起,着实令人佩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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