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女仆答应晚上帮忙!开始组建狩猎队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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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奇斯山脉,距离沼泽地并不远。

    车队只是片刻功夫,就抵达了伐木点。

    两位守在一旁的骑士,很快迎了上来,恭敬开口;

    “领主大人,伐木暂时没遇到什么危险,运送第二趟木材的马车,已经返回领地了。”

    六十个领民伐木其实挺快的,三十辆马车,很快就能装满。

    第一趟送回领地,第二趟回来后就能装车。

    “好,装满第三趟,你们带着伐木工一起回领地。”

    现在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,四趟的时间显然不够,不过三趟也够烧明天一天,甚至还有木材盈余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,天天来伐木就是了。

    等他们更熟练一些,一清早出发,每天来回运送四趟木材,没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“是,领主大人。”

    骑士恭敬点点头,目送着车队离开,接着继续在伐木点附近巡逻。

    狩猎的车队,返回领地的时候,已经到了傍晚。

    再有两个小时左右,天就要黑了。

    “主人,您没事吧?”

    才刚下马车,菲优娜满脸担忧的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嘴受伤了,给我唇疗一下。”

    为了缓和气氛,罗恩坏笑着调侃了一句。

不得不说,每次出门,都有人关心的感觉,还蛮不错的。

    就像是每次在外面工作完回家,准备好的热饭热菜的妻子总会娇滴滴的问,是先吃自己,还是先吃晚餐一样。

    就很棒。

    “混蛋主人,一回家就开始调戏女仆~”

    见男人没事,菲优娜便放下心来,嫌弃的白了一眼,走到回来的几辆马车上,掀开帘布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看到满满三车的驯鹿,她满脸激动的开口道;

    “本以为主人会空手而归,没想到这一趟,居然狩猎了这么多猎物。”

    有了这些鹿肉,加上这两天捕来的鱼,可以维持领地内一个星期左右的肉类消耗了。

    混蛋主人,有时候,还是很有用的嘛~~

    见狩猎了这么驯鹿,女仆看主人的眼神,都变得温柔了很多。

    女人就是这样,天性慕强,见到罗恩表现的这么优秀,难免生出些仰慕的心思。

    “这都多亏了雪蜜尔,她的鼻子立了大功,找到了鹿群的位置,当然了绯莉雅也算有用吧。”

    罗恩从来不会贪墨属下的功劳,今天的雪蜜尔确实功劳最大。

    当然,刚才在拉绳子的时候,已经好好对她褒奖了一番。

    晚上再看看怎么奖励一下她。

    如果下属立了功,不奖赏些什么的话,怕是会让狼心寒的。

    所以罗恩决定,要好好把雪蜜尔的心,捂捂热,不能让她寒了心。

“她们好厉害,而且长得也很可爱,主人可不要总是对她们动歪心思。”

    菲优娜觉得收下这些亚人娘,是罗恩做的最正确的决定。

    她们还蛮可爱的,而且一个个身怀绝技。

    只是混蛋主人不可以对她们下手~~

    “那晚上记得来房间,好好帮忙,我自然就没心思找她们了。”

    人一天的精力是有限的,释放完了,也就是不会胡思乱想。

    “才不会满足主人的奇怪癖好,最多,最多把脚主人就是了~~”

    绯莉雅撅着嘴,满脸嫌弃的看着面前男人;

    “当然了这种事,女仆是极不情愿的,但没办法,为了让亚人娘们不受主人的迫害,女仆只能这么做了~”

    混蛋主人,如果敢得寸进尺就死定了。

    “就这么说定了,来之前只得把脚洗干净。”

    以前罗恩对自家女仆的脚,其实没多大兴趣的。

    但菲优娜一直提,总爱说奇怪的话,搞得他对脚渐渐有了些兴趣。

    当然,也没到痴迷的程度。

    “混蛋主人,一定早就想对自己的脚动嘴了~”

    菲优娜露出一副看穿的表情,鄙夷的望着面前男人。

    虽然她表面嫌弃,但被黑色连体裤袜紧紧包裹的粉嫩脚趾,却在不安的动来动去。

    似乎在担心会羊入虎口,被生吞活吃....

“行了菲优娜,让农户们停一停,把打过猎的人挑出来。”

    罗恩不想在美食上纠缠,毕竟晚上就可以品味到,眼下还是先把正事办了。

    选出二十位老猎手,让他们学会骑马,组建出一支狩猎小队来。

    没办法,自家带出来的骑士,一共才一百位,这些都是以后神圣骑士的苗子,最多挑选三位精通骑射的出来,成为神速弓手,剩下的还是留着以后晋升神圣骑士。

    至于暗影刺客和魔导士的魔药,看看他们中谁愿意成为这两个职业的,至少先把图鉴收获了。

    剩下的等打通往来凛冬城的道路,再去招募合适的部下,开始训练。

    “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菲优娜并未问什么原因,转身就开始去办这件事去了。

    “亚尔曼,召集所有普通骑士集合,我有事安排。”

    狩猎队的事,还是尽早解决,先让自家的骑士服用神速弓手魔药,然后让他们教选上来的猎人骑马射箭。

    练个几天,就让绯莉雅带上他们出去狩猎,有雪蜜尔在,相信每天都能收获满满,这个冬天的肉类肯定是不愁了。

    当然来年肯定没这么舒服,毕竟一个地方的猎物是有限的,今年狩猎一个冬天,来年猎物就会减少。

    不过也不用慌,沼泽地一年三季,绿草如茵,非常适合养殖牛羊鹅鸭。

    到时候搞个养殖场,这样就不愁肉类,再加上开垦出的麦田,就算领民扩充好几倍,也不用为食物发愁。

    自产自销很重要。

    开拓领地可不止是打打杀杀,资源,粮食同样是重中之重,这关乎到领地是否能盈利,是否可以逐渐强大。

    罗恩的计划是占下至少三分之一极北的肥沃土地,然后以此为起点,将极北当成大后方,屯田屯粮,生产资源和粮食,这样北境大乱的时候,自己才能高枕无忧。

让那些大贵族,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,自己先安稳发育,扩充军备。

    等他们斗的两败俱伤,自己再以雷霆之势出手!

    这一天,罗恩要让整个北境知道,曾经的伦纳德,回来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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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很快,骑士们集合完毕,除了神圣骑士外,剩下的所有骑士,全都到场。

    他们见到罗恩走出帐篷后,单膝跪地,恭敬的行了个下位礼;

    “领主大人!”

    “都起来吧。”

    罗恩抬了抬手,示意他们起身,接着放出了个重磅消息;

    “接下来,你们开始比拼骑射,前三名将会得到一份神速弓手的魔药。”

    其实一开始,他也考虑过,要不要从领民里,挑选一位优秀的猎人,成为神速弓手。

    思来想去,还是掐灭了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原因很简单,恩惠,奖励不能一下给太大,不然可能造成恶劣的后果。

    而且如果魔药就这么发给农户,让跟着自己奋战的骑士们怎么想。

    所以还是等到下一批,制作出大量魔药时,再考虑在狩猎队里,挑选几个听话,忠诚的农户成为神速弓手。

    在罗恩看来,挑选下属的标准,优秀只能排在第三位,忠诚,听话才是首要条件。

    如果这两个品格都没有,那在他这里绝对得不到重用。

“太好了,我其实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位射手。”

    一个年轻的骑士,有些激动的开口,如果不是父母要求,他绝对不会成为骑士。

    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圣蒂斯王国,以骑立国,只掌握着神圣骑士这一项较为完整的魔药。

    所以其它职业只能当个陪衬,这也导致圣蒂斯王国,许多对射箭,魔法,刺客等等职业极有天赋的人才被埋没,白白浪费了好的天资。

    但现在不一样,罗恩掌握着全职业的完整魔药配方。

    以后成为一方霸主后,开创十二院,培养出强大的职业者。

    只要有天赋,就能发光。

    剩下的许多骑士,都有些蠢蠢欲动,男人对射箭天生就热爱,当然主要体现在射上面....

    “百米外骑射,十箭,前三名获得神速弓手魔药。”

    以后要出去狩猎,需要在马上射箭,罗恩有意培养出骑射军团出来。

    普通的射手,太笨重,只要被骑士近身,就是待宰的羔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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