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 狗父(2)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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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相反,努力了还不好了。

    像他这样的家世还要努力,那还要那些普通人怎么办?

    说不定还会招来圣上的猜疑。

    “世子爷,那个田邦去找了黑街的狗父,我们要不要去给田邦道个歉什么的?”

    一个小厮在张文征的耳边悄声说道。

“让我去给那个狗东西道歉?它也配,以为穿上衣服就是人了?”

    张文征鄙夷地说道,同时拿筷子意味深长地指了指这个小厮。

    张家是老牌贵族,最看不得这几年突然得势的那群狗妖。

    尤其是以他们地厌国的国情,贵族男性成年之前必须得和一个狗妖定下契约。

    这一切的原因还是和地厌国的国本有关,或者和整个南域二十八国联盟都有关。

    南域诸国联盟的前身是御兽宗,一个大宗。

    后来不知怎么的分裂了,就成了二十八国,现在变成了二十六国。

    所以每个南域诸国内的贵族都是原来御兽宗的传人,必须在成年之前与妖订立契约,才可继承爵位。

    这个契约由原来的奴隶契约,妖为人族奴隶,慢慢演变成现在的平等契约,甚至趋向于妖的契约,让这些贵族本就不爽。

    之后,这群狗妖更是得寸进尺,不给足够的好处,甚至不订立契约。

    甚至原来约定好的东西,等到订立契约的时候,临时加价,层层加码,不断设限。

    一个订立契约的仪式甚至能比结婚仪式都要复杂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这些贵族可以换狗。

    但是整个乌龙城血统纯正的狗妖就那几家,而且他们还相互联合。

    说什么犬族要帮助犬族。

    Doghelpdog!

    什么西域文字都出来了,下贱!

张文征的一个朋友就是和田邦的大女儿签订了平等契约。

    给了超高的价格也就算了,等到了发情期,田邦的大女儿竟然出去乱搞。

    半年后生下一群杂种,让整个家族蒙羞。

    于是,张文征就想出坏主意,让田邦的小女儿也吃吃苦头。

    既然你们犬族不是喜欢吗?

    那就让你们一次性玩个够。

    犬族也是下贱,给点骨头,就能向你摇起尾巴,甚至疯狂舔你的手。

    张文征的计划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。

    谁知道之后田邦竟然还将这事捅上了衙门。

    还好现在朝中的狗妖不多,也大部分不会惹事。

    他当天就被释放了出来,主管他案件的县官还专门上门对他赔礼道歉。

    不然,他真要在牢狱内吃点苦头。

    “世子爷息怒,我只是觉得黑街的那个京巴手段很脏,怕它偷袭您。”

    小厮读懂了世子爷眼中的不善,连忙解释。

    “你有心了。”

    张文征用筷子夹起一块肉,丢给了小厮。

    肉在空中飞了一会儿,小厮立马反应过来,飞身上去将肉用嘴接住,差点就让这肉掉在地上。

    小厮三下五除二将这块肉眼下,脸上连忙佯装出笑容,说道:

“谢世子爷恩典!”

    “只要你听话,以后肉有的吃!”

    世子爷不屑地说道。

    用过早膳,张文征就在一队侍从的服侍下沐浴更衣,换上了出去骑马的衣服。

    随后,张文征就带着几个小厮出了城,至于早上那个亲近小厮对他的提醒,他全然不在乎。

    一个新崛起的混混头子竟然也敢和他叫板,还敢威胁他。

    到了乌龙城郊外的马场,张文征在一群人的搀扶下下了马车。

    一下马车,马场的负责人就上前找到了张文征。

    “张世子,真是巧了,从西边草原黄金家族手中进了一匹汗血宝马,您要不要试试?”

    “黄金家族那里来的马?”

    张文征有些震惊。

    黄金家族是草原上的马上家族,最懂驯马,他们手中的马个顶个的良品。

    这种马一般先供给军队,然后是王室,一般不可能来到他来的这个马场。

    “不敢欺瞒世子爷。”

    马场管事对张文征点头道。

    “快带我看看!”

    张文征喜欢骑马,自然对马这些事情十分感兴趣。

要他说,既然地厌国要改革,那就改的彻底好了,凭什么贵族一定要契约狗妖呢?

    那些马妖不行吗?

    实在不行猫妖也可以,狐族也不错。

    唯独不能是狗,他看狗都看腻了。

    跟着马场管事来到专门的马厩,张文征一眼就爱上了那个枣红汗血宝马,那双眼睛闪射着渴望。

    这枣红宝马比寻常马匹要大上一圈,马腿上的肌肉线条明显,明显充满了力量。

    而且看他高傲的样子,独特的气质,显然还有着妖兽血统。

    “世子爷试试?”

    马场管事笑着询问。

    “不用试了,这匹马直接给我吧!记账在博望侯府上。”

    张文征大手一挥,连价格都不问,直接定了下来。

    并且他十分急躁,生怕自己慢一步,这宝马就要被别人抢走了。

    “好嘞!恭喜世子爷夺得好马!”

    马场管事脸上大喜,笑容根本停不下来,又做成了一单大生意。

    张文征将这汗血买下之后,并没有第一时间就上去试骑,而是先尝试亲手给它喂了几口精细草料。

    然后,再摸摸宝马的身体。

    最后才是尝试骑上这匹宝马。

    刚骑上这个宝马的时候,枣红宝马还不怎么听话,想要将他晃下去。

见枣红宝马如此倔强,张文征不仅没有生气,反而兴奋起来,他就喜欢征服高山。

    一直和这匹宝马磨合了很久之后,张文征才终于和枣红宝马契合了一点,一人一马开始在跑马场内跑了几圈。

    几圈下来,张文征嫌弃这跑马场有些太小了,根本不爽利。

    便骑着枣红马跑出马场,独自一人,跟着他的小厮追都追不上。

    乌龙城内禁止跑马,但是马场建在乌龙城外,他完全可以绕着乌龙城外的几个小山丘跑上几圈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一直观察跟踪张文征的几只野犬也闻风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