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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没等大福来舔,我就自己起来了。人总是这样奇怪,心里有事,知道明天要早起,往往都会在闹钟响起的前一刻就醒来。这类似于一种生物钟,身体细胞都记得。
扯远啦扯远啦,要出门了,像这样安逸的日子可能要好久以后了,所以早餐我要吃丰盛一点!奈何有想法没技术!我是真的好想念家门口外面的小吃摊,油条,豆腐脑,小笼包······可像这样难度的我是真心不会做,早知道来之前去那里买好多!
所以也只能愤恨的咬着葱花饼,幻想着其实我是在吃小笼包······
大福也养了三天多,皮毛较之前顺滑多了,精神看着也好多了。
“大福啊··想不想吃肉啊。”我咬着葱油饼含糊不清地问正喝着牛奶的大福。
肉?大福本来还挺优雅的,一听到肉,就猛地一下加快了舔舐牛奶的速度,然后迅速把喝完的空盆用脑袋顶到我跟前!
看来大福是真想吃了,听到肉眼睛都发光了,像极了要扑食猎物的野兽!
我也差不多吃饱了,正好空出手,从空间里拿出一个袋装卤鸡腿,把肉都撕扯成小块,放到食盆,正打算把骨头扔了,忽然想起来,这不是猫,大福习性与地球的狗差不多,应该也啃骨头吧,就顺手也放食盆里。